翻拍自維基百科 分享 facebook 消費者因「個資外洩」遭詐騙事件曾出不窮,就連訂高價的機票也受害。消基會指出,今年3月12日起,全台陸續傳出「假冒」華信航空客服電話詐騙的案件,受害人數持續增加,其中還有一名陳小姐向消基會申訴,她一天之內被騙逾52萬元,但她請求華信航空賠償她的財物損失,但華信航空卻稱自己也是受害者,不願賠償。根據消基會統計,近3年企業因內控不佳或被駭客入侵,導致消費者個資外洩事件高達15件以上,受害民眾更多達逾200萬人,卻鮮少聽聞業者被主管機關裁罰。受害的陳小姐今天透過電話,「現聲」消基會記者會。她指出,她是在今年2月12日在華信航空官方網站購買2張台北至台東單程機票,並刷卡支付新台幣2932元,沒想到3月22日下午卻接到自稱是華信航空客服的來電,告知因作業人員的疏失,誤將她的付款設為「12期自動刷付」,導致她的銀行帳戶每月將被自動扣款2932元,連續12期,因此要她授權銀行配合辦理取消該自動付款的設定,以免被無故扣款。陳小姐表示,該名自稱華信航空的客服人員一開始便與陳小姐核對個人資料,包含姓名、電話、e-mail、購買商品、金額、購買日期、搭乘航班、班次時間和日期、付款方式、信用卡卡號及發卡行等資料,都正確無誤,且相當有耐心,讓她不疑有他,便按照詐騙集團指示至ATM操作,結果一天之內被詐騙高達52萬多元。對此,消基會表示,華信航空難辭其咎,因為,在通報當事人方面,華信航空實在動作太慢,因為165防詐騙專線自3月12日接獲第一起民眾舉報「冒用華信航空詐騙」案件後,隔天即通知華信航空客服部,提醒華信航空加緊聯繫消費者,但沒想到陳小姐卻在自己被詐騙的第6天,也就是3月28日才收到華信航空的簡訊,此時距離「165反詐騙」首次通報華信航空已達15天,為時已晚。消基會呼籲,主管機關應確實依個資法第48條規定查處裁罰,甚至應從重判賠,才能提高企業資安意識,因為我國個資法上路以來,還未曾出現個資外洩的團體訴訟案件,但在日本和南韓早已出現一些案例,使企業面臨高額求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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